关于拟接收于容周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公示

发布者:吴再坪发布时间:2025-11-10浏览次数:10

  经党支部培养考察,于容周同志已具备中共预备党员条件,拟于近期发展,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
于容周,男,1997年6月16日出生,2024年7月到我院工作,现在阳明学院工作,任专任教师。该同志于2023年1月10日提出入党申请,2023年5月1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2025年9月15日列为发展对象。

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(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其在理想信念、政治立场、思想作风、工作表现、群众观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
联系电话:62790272

联系人:叶陆艳、陈姜帅

来信地址: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阳明学院党总支


中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阳明学院党总支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5年1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