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拟确定闫应超等8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

发布者:夏佳乐发布时间:2024-11-18浏览次数:10


通过群团组织推优,经过支部委员会研究,党总支审议,拟将闫应超等8位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,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
序号

分院

班级

姓名

性别

民族



1

阳明学院

材料成型3230

闫应超


2

阳明学院

工业机器人3231

张溢欣


3

阳明学院

工业机器人3231

朱陈侃


4

阳明学院

模具设计3231

叶禹豪


5

阳明学院

模具设计3232

寿志晨


6

阳明学院

模具设计3232

谢顺晨


7

阳明学院

数字制造3231

孙世豪


8

阳明学院

数字制造3231

蒋佳涛


公示时间为20241118日至20241122日(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其在理想信念、政治立场、思想作风、工作表现、群众观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
联系电话:057462797991 

电子邮箱:15957488452@163.com

联系人:陈文鹤、林珊帅

来信地址: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阳明学院学生党支部

中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阳明学院总支委员会

202411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