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文件精神以及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》(宁职院学﹝2019﹞3号)的规定,由学院学生、班级班主任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提名推荐,分院经过公平、公正和严格评议,拟推荐方明等18位同学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,并在院优秀毕业基础上择优评选出蒋川江等9位同学为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。
现将上述拟推荐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1月4日-1月6日,公示期三天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与潘康杰老师联系,办公室3305,电话15724261624。
阳明学院
2024年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