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管理及考评办法》(宁职院学﹝2019﹞4号)等文件相关规定,阳明学院自9月下旬开始学生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工作。通过个人自主申报、班级评审、分院审核、分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,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(见附件)
2022-2023学年普通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.xls
公示期自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。如有异议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向分院反映,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
联系人:王青柳13429245737 、林珊帅13606841767 、潘康杰157242616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