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根据学校《关于评选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2-2023学年集体荣誉称号及学生个人荣誉称号的通知》以及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》(宁职院学﹝2019﹞3号),阳明学院于2023年9月启动各类优秀评选工作,通过班级/个人自主申报、班级评审、分院评审、分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,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:
一、学生个人荣誉获得者名单
公示期自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7日。如有异议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向分院反映,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
联系人:王青柳13429245737 、林珊帅13606841767 、潘康杰157242616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