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根据《关于评选2022-2023学年度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先进个人的通知》及《共青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荣誉称号评选办法》(宁职院团﹝2017﹞10号),阳明学院自9月中下旬开展团员学生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。通过个人自主申报、班级评审、分院评审、分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,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布,详见附件。
公示期自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7日。如有异议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向分院反映,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
联系人:王青柳13429245737 、林珊帅13606841767 、潘康杰157242616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