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根据《关于开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2-2023学年学生综合奖学金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》及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管理及考评办法》(宁职院学﹝2019﹞4号),阳明学院自9月中下旬开始学生综合奖学金的评选工作。通过个人自主申报、班级评审、分院审核、分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,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(见附件)
公示期自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7日。如有异议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向分院反映,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
联系人:王青柳13429245737 、林珊帅13606841767 、 潘康杰15724261624
阳明学院
2023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