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专业教研室、办公室:
我院和浙江佑仁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、宁波大学、燕山大学的项目《智能转运护理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应用》,拟申报2023年宁波市科技进步奖,现按市科技局要求进行公示,内容详见附件。
公示期为7天,自2023年9月18日至9月25日止。
在公示期内,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分院纪检委员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分院将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。
联系人:陈姜帅(677638/13567437638)
邮箱:343713372@qq.com
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阳明学院
2023年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