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根据《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2023年3月9日)等文件和通知精神,阳明学院于3月10日至3月15日组织学生开展彩虹助学的申请工作,经学生本人申请,分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复审、评议和认定,分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,现将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:
姓名 | 班级 | 资助对象认定情况 | 品德和学业成绩 |
刘悦 | 数字3222 |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| 良好、1/45 |
公示时间为03月17日—03月19日,请广大师生监督。
如有异议,请于2023年3月19日16:30前向分院反映。
联系人:王青柳、夏佳乐
联系地址:3-304
联系电话:0574-62790272
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阳明学院
2023年03月17日